勇敢制止家暴为何被判故意伤害?当事人渴求公正
在一起家暴事件中,因试图制止父亲对女儿的殴打,一位年轻人却意外卷入了刑事案件。山东聊城的刘某因制止施暴者朱某导致其受轻伤,初审被判故意伤害罪(免予刑事处罚)。在案件重审临近之际,刘某于8月16日接受了记者的专访,表示自己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,但依然坚信自己的动机是正确的,呼吁法庭公正裁决,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。
事情发生在2024年5月26日深夜,地点在聊城某小区外的小广场。当时,刘某与朋友赵某经过此地,偶然目睹了一个不幸的场面:一名中年男子朱某正在对自己未成年的女儿进行拳脚相加,女孩无助地蜷缩在地上,哭喊求救。令人心寒的是,朱某的妻子在旁边对此视若无睹。
监控资料显示,刘某在听见女孩痛苦的呼声后,毫不犹豫与赵某冲上前去试图制止暴力。然而,朱某的妻子只用眼神和手势示意他们离开,未对他们解释任何关系。在情绪激动的朱某面前,刘某并没有退缩,而是试图将其控制,甚至在冲突中将其绊倒两次。此时,朱某夫妇的朋友及时赶到,并向刘某解释朱某确实是女孩的父亲,但现场的女孩没有确认这一点。直到警方到达,误会才得以澄清。事后通过法医鉴定,朱某受伤情况严重,致使三根肋骨骨折,构成轻伤二级,因此警方以故意伤害罪立案。
2025年11月,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在判决中认可了刘某的初衷是“弘扬社会正气,值得提倡”,但认为在朱某停止殴打后,刘某的不当行为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围,构成故意伤害罪。最终法院虽判处刘某犯故意伤害罪,但因主观恶性小、情节轻微,免予刑事处罚,且要求其赔偿朱某1564元医疗费。刘某对此判决感到无比愤慨,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出于正当防卫,因此提起了上诉。
2026年5月,经过刘某的坚持,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认为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,决定撤销一审判决,要求重新审理。刘某于8月14日收到了重审庭审通知,庭审定于8月18日举行。
在距离重审仅两天之际,刘某接受了记者的远程视频采访。他的诉讼经历漫长且艰难,原本经营的台球厅已经关闭,他的生活陷入困境。他坦言,自己并不后悔当年出手相助,作为一名党员和退役武装警察,他在关键时刻伸出援手是理所当然的。“我对自己信念坚定,我只求一个公道,我不在乎结果,只要公平。”
此案件不仅关乎刘某个人的命运,更引发了社会对于见义勇为的法律认定与边界的广泛讨论。众所周知,家庭暴力并非只是“家务事”,它是明确的违法行为。在紧急情况下,是否真的有必要要求见义勇为者在控制防卫力度上做到精确无误,这也是引发人们深思的重要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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